公司减资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投资者申请书,需为原件;
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需为原件;
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需为原件;
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需为原件;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需为原件;
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需为原件;
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需为原件;
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需为原件;
通知债权人回执,需为原件;
验资报告复印件;
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