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受理商事调解案件的收费标准主要按两种方式收取:
计时收费:案件争议标的额100万元及以下的,采取计时方式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内地案件计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1000-2000元。
跨境及涉外案件计费标准需价格另行协商。
低计费时间为3小时,调解时间超出3小时的部分每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未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计时收费需一次性缴纳费用。
当事人选定多名(2名以上)调解员共同调解的,对于增加的调解员,可以考虑在原收费的基础上予以优惠,具体由当事人与调解中心协商确定。
按案件争议标的额收费:调解成功的,且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计时收费基础上按以下标准加收调解服务费:即在计时收费的基础上,按争议标的额分段累计加收的调解服务费,一般应由当事入一次性缴纳。经协商也可分期缴纳,分期缴费的,首期费用不能少于按争议标的额比例收取的调解服务费总费用的60%,且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
请注意,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复杂性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如果调解中心与当事人对于调解服务费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