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开设安保公司,应向设区市的公安部门保安人员监督机构递交下列材料:
(一)开设申请报告;
(二)依规开设并且具有法律规定资质的验资报告部门出具的1000多万元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归属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资产报告评估,并提供有关文档;
(三)拟任的安保公司法人代表和经理、副总等重要管理者的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保安师职业资格证影印件,5年及以上部队、公安机关、安全性、审理、检查、司法行政机关或是治安防范、保安人员运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市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被X事惩罚、劳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实;
(四)新开设安保公司居所的使用权或是使用权的合理证明材料和提供保安公司所需要的相关机器设备、代步工具等相关材料;
(五)技术名册与法律、行政规章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六)组织架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保安人员管理方案原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
申办以后获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申请者理应在申请工商注册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申报签发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省部级公安部门保安人员监督机构。获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高于6个月未办工商注册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无效,颁证公安部门理应取回保安服务许可证。
拓展材料:
(二)开设标准
给予保安、巡查、守卫、随身护卫、安全大检查及其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管理等业务的安保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还有不小于rmb100万元注册资金;
2、拟任的安保公司法人代表及各管理者必须具备就职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流程工作经历,无被X事惩罚、劳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是被判处刑罚、开除军籍等不良信用记录;
3、有和所提供保安公司相一致的人员,在其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有资格要求的人员,理应依法取得资格;
4、有居所和提供保安公司所需要的设备、武器装备;
5、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保安人员管理方案。
从业武装力量守卫押送提供服务的安保公司,应当符合国W院公安机关对武装力量守卫押送服务项目的计划、合理布局规定,除需具有以上标准外,且符合以下条件:
1、还有不小于rmb1000万元注册资金;
2、国有独资公司或是国有资产占注册资金总额51%之上;
3、有合乎《专职守护押运人员Q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卫押送工作人员;
4、有符合国家标准或是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子及其通讯、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