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保险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要求: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十、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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